認抵資訊查詢

114年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

更新日期:2024-05-03 14:15:29

校際選課申請單填寫網址   <--請點

**在校生(大一~大四)填寫方完成選課程序,修畢後才可採認學分,需在113/6/26(一)以前填寫,請登入選課帳密**

**準大一生無須填寫(入學後辦理抵免手續)**

109學年度入學學生:需修畢通識共16學分,包含

(1)生命探索發展與實踐(必修2學分);

(2)博雅課程:「博雅一」(4學分)、「博雅二」(2學分)、「博雅三」(2學分)、博雅自由選修(6學分),共14學分選修課程。

110-112學年度入學學生:須修畢通識共16學分,包含

(1)生命探索發展與實踐(必修2學分)、人工智慧及其應用(必修2學分);

(2) 素養通識課程(6學分):「文化美學與文明」(2學分)、「生活藝能及應用」(2學分)、素養通識自由選修(2學分)。

(3)跨學院通識課 程 (6學分) :可抵認3個不同學院課程各一門(2學分),學生若修習所屬學院通識課程,不能認證為通識學分。若屬於配合學校重要政策執行之計畫,修畢計畫執行期間開設之相關學程者,不在此限。

 

*校際選課注意事項*

1.跨校選修通識學分以4學分為上限,每位學生至多採認2門(4學分)校外通識,超過不予採認通識學分。

2.本校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,若有修習暑期線上學院通識課程,請於入學後,依本校學生扺免學分作業準則辦理。

3.校際選課在教務系統上顯示夏季學院課名(非本校通識課名,屬性為自由選修),

註冊組在大四審查畢業學分時,會依照通識教育中心提供的抵免資訊做比對,不用額外申請程序

4.如欲認證資訊門檻,請自行詢問系辦或圖資處。

 

**請務必每日收信!!! **

**請務必確認領域對照表與所修過的通識學分**

**跨校通識學分超過4學分、重複修習同課程(含更名課程)、選錯通識領域等情形,不予採認通識學分!**

**請務必參閱各學年入學領域與課程對照表**

**修課有一定風險,校際選課不保證 PASS ,選修後應詳閱評分標準**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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