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4-05-03 14:15:29
校際選課申請單填寫網址 <--請點
**在校生(大一~大四)填寫方完成選課程序,修畢後才可採認學分,需在113/6/26(一)以前填寫,請登入選課帳密**
**準大一生無須填寫(入學後辦理抵免手續)**
109學年度入學學生:需修畢通識共16學分,包含
(1)生命探索發展與實踐(必修2學分);
(2)博雅課程:「博雅一」(4學分)、「博雅二」(2學分)、「博雅三」(2學分)、博雅自由選修(6學分),共14學分選修課程。
110-112學年度入學學生:須修畢通識共16學分,包含
(1)生命探索發展與實踐(必修2學分)、人工智慧及其應用(必修2學分);
(2) 素養通識課程(6學分):「文化美學與文明」(2學分)、「生活藝能及應用」(2學分)、素養通識自由選修(2學分)。
(3)跨學院通識課 程 (6學分) :可抵認3個不同學院課程各一門(2學分),學生若修習所屬學院通識課程,不能認證為通識學分。若屬於配合學校重要政策執行之計畫,修畢計畫執行期間開設之相關學程者,不在此限。
*校際選課注意事項*
1.跨校選修通識學分以4學分為上限,每位學生至多採認2門(4學分)校外通識,超過不予採認通識學分。
2.本校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,若有修習暑期線上學院通識課程,請於入學後,依本校學生扺免學分作業準則辦理。
4.如欲認證資訊門檻,請自行詢問系辦或圖資處。
**請務必每日收信!!! **
**請務必確認領域對照表與所修過的通識學分**
**跨校通識學分超過4學分、重複修習同課程(含更名課程)、選錯通識領域等情形,不予採認通識學分!**
**請務必參閱各學年入學領域與課程對照表**
**修課有一定風險,校際選課不保證 PASS ,選修後應詳閱評分標準**
尚未發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