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抵資訊查詢

114年 臺北市立大學

更新日期:2024-04-22 10:25:13

一、大學部學生「在學期間」選讀校際通識課程,至多可選2門總計4學分課程認抵通識學分
二、請同學依身分別,參閱下列注意事項:
 (一)大學部在學學生:修課後之科目、學分數、成績(不論是否及格),登錄於成績單112學年度。
 (二)大一準新生:及格者,登錄於成績單抵免科目及學分。
 (三)非大學部學制學生:學分無法跨學制採計,不登錄成績單。
三、學生不得重複修習相同性質或類似名稱之課程;
通識與系上自由學分不能互抵
四、如取得成績日期有迫切性,請注意課程結束及成績作業時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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