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4-04-30 15:21:41
(1)貴校未開放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修課。
(2)依貴校校際選課辦法修課(每學期以不超過該學期修習學分數三分之一且不超過6學分為原則,且校際選修之科目學分總數四年制不得超過25學分)。
(3)依貴校要求,請先確認校內通識中心可認抵領域。學生應於選課一周前完成校內校際選課流程,將校際選課申請表(請至貴校課務組網頁下載)送至校內系所、通識教育中心、課務組完成學籍身分確認,始完成辦理選課事宜!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(037)38215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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