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4-05-22 13:32:27
(1)報名選課前,請先確認各課程是否可認抵為本校通識課程及其所屬領域。
(2)「準大一新生」:修習可認抵的課程及格後,請持成績單正本依照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抵免相關事宜,並於規定時間內辦理,逾期不得補辦。
(3)「在校生」:申請修課且未退選者,將鍵入該學年度暑修上期學生選課,可認抵者鍵為該認抵科目,不可認抵者鍵為該開課科目,並於課程結束約一個月後統一自修課平台匯入成績,不須另外申請。
(4)暑期每期選修以3科為原則,不得超過9學分(校內外合併計算),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不受此限。
(5)超修、衝堂(含交通時間)則無法選課。
(6)有關選課、繳費及退選等相關作業,務必依開辦單位公告時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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